• 點閱:6423
  • 引用
  • 轉寄
  • 列印
  • 字體:
  • 2012-07-06
  • 第1793期

大鯨魚鬥小蝦米 體委會處長擬告女工讀生性騷擾偽證

  • 葉基

去年8月,體委會全民運動處長吳龍山控告體委會參事彭臺臨涉嫌妨害名譽,吳龍山指控彭臺臨在99年7月中旬,接受電視新聞採訪時誹謗他,但台北地檢署兩度做出不起訴處分,吳龍山轉而在民事部分繼續指控彭臺臨妨害名譽,預計本月27日開庭。據推斷,涉嫌性騷擾的吳龍山為了捍衛名譽,極可能控告疑遭性騷擾的被害人、前體委會工讀生A女作偽證。

曾是夜間部女大學生A女,在九十五年四月起擔任全民運動處工讀生,她覺得自己可能被長官性騷擾,但是由於恐懼,她從未正式提出控告,她選擇離開傷心地,於九十七年六月一日離開了體委會。如今她大學畢業了、有了工作,昔日體委會的朋友打電話問她,最近好嗎?她說她不想再提起或介入這件事。

被害人要為證詞辯護

A女在電話中對體委會的朋友表示,事情的發展對她並不公平。A女過去因為恐懼而不願意提出指控,但案情的演變出乎意料,一度是性騷擾被害人的A女,未來極可能要站上法庭,為她的證詞辯護。

A女去年八月在台北地方法院出庭作證表示,她在九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至九十七年六月一日,在體委會全民運動處擔任工讀生,當時處長吳龍山有時將她叫進辦公室時對她搭肩,令她感覺不舒服;吳龍山常找A女吃飯,則令她感覺為難,又曾對她握手,她不知吳龍山為何要握她的手?她曾為此向後來接任全民運動處長的彭臺臨抱怨。

彭臺臨表示,他當時是A女的直屬長官,基於個人職責而協助A女申訴被性騷擾事件,向當時的體委會主委楊忠和報告,並要求調查此事。

當時擔任彭臺臨公務車司機的林文傑曾出庭作證,他對本刊表示,彭臺臨因公務出差返國的前一天,他被全民運動處的另一位長官叫進辦公室,對他說,「明天到機場接彭處長時,不要告訴他關於吳龍山和另一位科長,曾帶著工讀生A女,要去跟楊忠和解釋並沒有發生性騷擾,過程中,工讀生A女一度哭了這件事。」林文傑拒絕了這位長官的要求,他說:「這麼重要的事,怎麼可以不讓彭臺臨知道。」

林文傑走出辦公室,跑去找A女,問她怎麼了,「她說她想辭職。」「她說吳龍山有時找她進辦公室,用公文夾拍她的屁股、握手,她覺得很討厭,不過她沒有說不舒服,只是覺得她進處長辦公室時會怕。」

林文傑從七十八年在教育部體育司任職時,就認識了吳龍山,比他認識彭臺臨還要早,「我出庭作證的目的是為了公平正義,不是想幫彭處長,我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此外,當時在體委會擔任工讀生的男同學表示,體委會工讀生在下班後偶爾會聚餐,在某次聚餐,他發現A女心情不好,於是問她為什麼不開心?她說,處長經常用公文夾碰撞她的身體,她覺得很難過、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