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首頁
商業理財
財訊
點閱:
36666
引用
轉寄
列印
字體:
小
‧
中
‧
大
2011-06-11
第374期
黃春發家族 避稅魔法踢到大鐵板
文/林文義
美麗華飯店在二○○二年以四十五億元價格,賣了一筆土地給國華人壽,沒有想到這筆土地交易,竟引發一起避稅高達千倍的租稅規畫案,而美麗華飯店重要人物黃春發,也被財政部補稅及加處罰款二.五億元。
這真是一個天大的巧合!國票金董監改選即將在六月二十四日開打,主角之一的國票金大股東黃春發,涉嫌透過股權交易避稅,被財政部補稅再加處罰款共二.五億元的案件,卻於此時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黃氏家族避稅效果達千倍
國票金改選要角確定挨罰
今年國票金董監改選競爭特別激烈,除了原來的董座洪三雄、美麗華黃春發與耐斯集團的陳哲芳對陣外,又加入旺旺集團與財政部。黃春發涉嫌逃漏稅於此時被判決確定,格外引人注意。
黃春發逃漏稅的案件,還牽涉到他的配偶成偉莉,以及家族成員黃春照、李正媛、黃春福、陸美芳等人,其中黃春發須補稅及罰款的部分為二.五億元。
財政部估計,若依正常方式,黃春發及其家族成員原本應繳納的稅額約七億元,但透過股權交易,黃春發家族只繳了七十八萬元的證交稅,兩者相差一千倍,避稅的效果非常驚人。
這麼巨大的避稅效果,黃春發是怎麼做到的呢?二○○二年五月十五日,美麗華飯店以四十五億元賣一筆土地給國華人壽,美麗華飯店在這筆交易中的獲利,依法免課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按照稅法規定,若將這筆獲利分配股利給黃春發等大股東,則個人股東就有營利所得,必須課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達四○%。
黃春發及家族,為了規避高額綜所稅,想出利用稅法另一條規定來做租稅規畫,即所得稅法雖規定個人獲配的股利須課稅,但法人領到的股利卻可以免稅(企業轉投資收益免稅),就是這項規定被有心人拿來當作避稅利器。
頁次:
最前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最末頁
▲頁首
第374期 財訊文章總覽
其它期數文章:
請選擇
425
424
423
422
421
420
419
418
417
416
415
414
413
412
411
410
409
408
407
406
405
404
403
402
401
400
399
398
397
396
395
394
393
392
391
390
389
388
387
386
385
384
383
382
381
380
379
378
377
376
375
374
373
372
371
370
369
201103特刊
368
367
366
365
201102特刊
364
特刊
363
362
361
360
359
358
357
356
355
354
353
352
351
350
9906-2
349
348
347
346
345
344
343
342
341
340
339
338
337
336
335
334
333
332
331
330
329
328
327
326
325
324
│
上一期
│
下一期
打點滴、洗腎、輸血 你正在往身體注射塑化劑!
「無膽」金溥聰 大膽打選戰
他們為什麼生意做不完
黃春發家族 避稅魔法踢到大鐵板
政府死要面子 私校「生不如死」